陕西将迎战新高考首次“合格考”!3月13日启动报名
高中教育 来源:网络 编辑:坚果 2023-02-23 10:25:19

  根据《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高中学考实施细则》)和省教育厅的批复,我省首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以下简称“合格考”)定于2023年5月13日进行。现就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

  1.具有陕西省普通高中的2022级学生;

  2.具有陕西省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包括职业高中、普通中专、成人中专和技工学校)的2022级学生。

  二、科目设置及考试时间

  本次开考的省级统考科目为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信息技术等5科,市级统考科目为通用技术1科。

  (一)省级统考科目

  1. 笔试科目。历史、地理、化学、生物学等4科采用笔试方式。各科试卷结构另行公布。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图片

  2.机考科目。信息技术科目采用机考模式,具体考试时间安排,由省教育考试院另行通知。

  (二)市级统考科目

  通用技术科目考试时间安排、考试内容和考试形式等,由各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考试院、招生办)(以下简称“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通知考生。

  (三)选科要求

  1.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考生只能报考已完成必修课程学习的科目,每个考生报考的科目数不得超过4科。且在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科目中最多选择1科,在化学、生物学、历史、地理科目中最多选择3科。

  2.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生。可自主选择此次开考的部分或全部科目。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时间

  2023年3月13日8∶00至20日18∶00.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

  普通高中学校学生在其所在学校报名;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学生,在其学校所在地县(市、区)考试管理中心(招生办)(以下简称“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地点报名。

  四、报名流程

  (一)报名准备

  1.资格审查。报名前,所有考生须接受县级教育考试机构的资格审查。其中,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还应到所在学校核实本人信息,核实全国中小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本人“姓名、号、身份证号、就读学校、年级名称”等五项信息是否准确完整,如未注册或五项信息有误,应及时联系学校管理员,完成注册或信息更正工作。如因未注册或信息有误,导致无法进行合格考网上报名,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2.信息采集。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由报名点采集考生居民身份证信息和头像信息,确认考生身份,发放包含考籍号和登录密码的报名条。普通高中学校学生身份证信息与系统中相应信息不一致者,不得以普通高中在校生身份报考。

  (二)网上报名

  考生凭报名条上的考籍号和登录密码,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进入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务考籍管理平台(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管理平台”),查验本人姓名、性别、号、身份证号、就读学校、就读年级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涉考条款),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完善个人相关信息,选择本次考试的科目。

  合格考考试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予以保障。市、县级教育考试机构要积极协调当地财政部门,落实经费保障,不得向考生收取考试费用。

  (三)现场确认

  考生网上报名完成后,县级教育考试机构要为其打印《考生报考信息校对单》,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对考生确认过程中指出的错误信息,县级教育考试机构要及时更正,确保准确。如因考生本人未认真核对造成个人信息、报考科目等信息错误的,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现场确认应于3月27日前完成。

  (四)残疾考生便利申请

  残疾考生须在报名期间,持本人第二代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向报名所在县级教育考试机构提出提供合理便利的正式书面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县级教育考试机构组织专家组,对残疾考生进行现场确认完成综合评估,并形成书面评估报告。市级教育考试机构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形成《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残疾考生申请结果告知书》(以下简称《告知书》),下发给有关县级教育考试机构,由其在规定的时限内将《告知书》送达残疾考生,由残疾考生或法定监护人确认、签收。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下发的《告知书》应于考前一周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准考证》打印

  省级统考科目开考前一周,考生登录高中学考管理平台,自行下载打印《2023年陕西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准考证》(省级统考科目),《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市级统考科目的《准考证》发放时间及办法,由各市级教育考试机构确定并通知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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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签: 新高考“合格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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