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三年试行,教育部日前正式印发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从保障学生平等权益、促进学生发展、引领教师进步、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美丽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六大方面,明确了学校的主要管理职责,共涉及22项管理任务,包含“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均衡编班”等88条具体内容。
在管理职责“引领教师进步”中,提出要加强教师管理和职业道德建设的管理任务,其中管理内容第36条指出,“严格要求教师尊重学生人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
对于此项具体内容,在网络上引起热议。
第一,关于教师尊重学生人格。教师是成年人,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依然未成年,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发展,教师尊重学生人格,我们没有异议。教师尊重学生是需要的,那学生如何对待教师,家长如何对待教师,全社会如何对待教师?不要忘记“尊师重教”更重要。
第二,关于“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面对学生,教师凭良心教育之,何谓“讽刺、挖苦、歧视学生”,我们相信,一个合格的教师不会有此行为。至于“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敢管学生已是教师的通病,有哪位教师还愿意如此方法去管教学生。
第三,关于“不收受学生或家长礼品,不从事有偿补课。”对于前者,这是一个原则性的问题。至于“有偿补课”,我们如何管理和监督,因为有一个巨大的需求市场,教师凭自己的劳动得到报酬,多是无可厚非的事情。
一位网友评论说:希望相互尊重吧!
对此,不知大家怎么看?
分享:教育部规定免试就近入学、不分基础班、禁止有偿家教等成强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