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班主任分享高考落榜学生去补习班,然后拿补习班好处违法吗?这位班主任的做法明显是一种违法违规的行为,说的严重一点,这更是涉嫌职务犯罪或者非公职人员受贿罪,较后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的。当然了,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但小编觉得也只是个别现象。应该是一些老鼠屎老师才会犯大错误。
高三毕业班班主任基本上应该都是高素质、高水准教师。本人是授课教师,既做过多年高三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也带过几届高三补习班的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在我所接触的高三班主任和任课教师中,就从来没有听闻过、更没有见识过一个类似题主所描述的低素质教师。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也许极个别类似题主所描述的低素质教师确实存在,各行各业也是一样吧!
个别高三班主任“冒天下之大不违”假如真的做了这样的事情,那不容置疑肯定是违规违法的行为。这种事往往都是一些社会办学机构怂恿少数低素质教师,在利益驱动下,共同做出的不法行为。有关机关三令五申,一再做出各类行政规范,严令禁止这类行为,但是依然有一些不法分子在利益驱动下顶风作案,受到严厉处罚和处理是肯定的。
从犯罪层面来说,拿回扣到了程度,必然会受到相关法律严惩。依据我国《刑法》第136条之规定,公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拿回扣达到标准就构成了职务犯罪;其他社会成员拿回扣达到程度的,适用非公职人员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违规违法的高三班主任教师,如果担任学校管理工作,就具备了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的身份要件,可以依据职务犯罪的标准适当量刑,加以严惩;如果仅仅是普通教师,适用于非公职人员受贿罪量刑要求,根据其犯罪危害程度,适当量刑,加以严惩!
总而言之,高三毕业班班主任如果真的分享高考落榜学生去补习班,然后拿补习班好处的话是违法行为的。对于这种偶然那现象,我们要负责监督,并且不要受到这样老师的蛊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