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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慌,伊顿教育小编在
Facebook的创始人马克·扎克伯格曾经在清华用中文进行了时长将近半个小时的演讲。
然而,作为中国人的我听这个中文演讲时,全程懵逼,较后还是靠看英文字幕理解了他的意思。这多少让人有些哭笑不得。
马克·扎克伯格,每年给自己定下一个新的目标:2010年学习中文,2011年只吃自己杀死的动物,2012年重新开始写代码,2013年每天认识一个新朋友,2014年每天写一个表示感谢的便签条。
这些目标中,有的看起来很简单,比如每天写一个表示感谢的便签条。有的相当困难,比如学习中文。但是这些任务的背后有一个共同点,不要停在既定的熟悉区域,而要向一个新的区域迈进。
乔布斯也曾做过类似的事情。在乔布斯的传记中,记者写到:在乔布斯生病后,进行了肝移植手术,尽管仍在家中静养,但我依然受邀前往他的家中。尽管我很担心他的身体,但在他的坚持下,我们还是走向了附近的公园。他解释道,他每天都会出来走走,而且每天都会给自己制定一个更远的目标,今天的目标就是附近的公园。
我们边走边谈,他突然停了下来,看起来情况不妙。我恳求他回家,还特意告诉他,我不懂心肺复苏,因此第二天的报纸上可能会有这样的标题《无助的记者导致史蒂夫·乔布斯命丧街头》。但他却笑了,并拒绝了我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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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了一会儿后,他继续走向公园。
为什么扎克伯格坚持要用中文做完整场演讲?为什么乔布斯冒着风险也要多走几步路到公园?
扎克伯格和乔布斯都是科技领域的领头人物。即使是已经成绩斐然的他们,仍然坚持着“主动完成新的目标”的小事。保持做这样的小事的状态,对于他们来说就是保持自己处于“学习区”的状态。
人的知识和技能分为三个区域——
“舒适区”(已经熟练掌握的某种技能)
“学习区”(需要练习能够掌握的技能)
“恐慌区”(我们暂时无法学会的东西,可能因为基础不够或者能力不够)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对于一个普通高中的学生来说,当英语老师让大家阅读学习一篇英语材料,其中的词汇不外乎clever、smart之类的词时,就处于舒适区;当文中的词除了有前文提到的两个以外,还有intelligent、intellectual之类的词(都在考纲内),还有量sophisticated(考纲外)之类的词,就处于学习区;但是如果文章中十个有九个不认识,就处于恐慌区。
有效的练习任务需要在受训者的学习区进行,并且具有高度的针对性。
简单地说,学习就是去摘一个自己跳起来能摘得到的苹果。
意思就是说,在学习、做题目的时候,重心应该在主动针对性的练习自己不太懂得的题目,但是并没有完全出自己能力范围的题目。例如,平时数学的圆锥曲线三小问,一般来说第一问没有问题,第二问总是差一些能做对,第三题基本上做不来。那么自己目前的能力就在第二问的水平上,目前这个阶段的目标就是攻克这一个堡垒。
如果花太多的时间在做自己本来就会的东西上面,就是效率极低的时间浪费,或者说是某种想要活得简单成就感的虚荣心作祟;如果努力攻克第三题,但发现没什么成果,那就是在给自己增添心理负担。
在学校上课的缺点之一就是老师不能根据每一个学生制定教学进度和方式,不能增加每个学生都在自己的学习区学习。对于某些人来说是舒适区,而对于某些人来说是恐慌区。
如果基础特别好,可以选择性跟自己的节奏走。或者自认为基础特别有问题,上课听得一头雾水,自己甚至想要放弃,那么严重的问题就存在了,要去和老师主动沟通,想想对策。
实际上,这不仅有关学习,原地踏步的人看不到更美的风景。离开舒适区本身就是很好的生活目的。
踮起脚来,或跳一跳,去摘那个你想要的苹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