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七事变的时候,有一个人物张自忠,这个人在当时被误认为是汉奸,蒙受了汉奸的冤屈。当时还有人在大街上贴出标语骂他,甚至当时的军政要员还要对张自忠进行军法处置,不过还好有李宗仁保他,为张自忠说清,才免于处罚。不知道我简要的说的这段历史,各位都知道吗。如果对这张自忠这个人不清楚,不知道为什么当时会被称为是汉奸的话,可以详细看一下下文。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人一直想搞华北特殊化。后来在日本人逼迫下,国民党中央势力退出华北,并于1935年12月18日成立冀察政务委员会,主持华北事务。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长是第29军军长宋哲元,当时29军驻军平津冀察一带,该委员会名义上隶属国民政府,但用人、行政等实权完全掌握在宋哲元手中。冀察政务委员会在政府眼里是地方政权,在日本人眼里是自治机构。
张自忠 (1891-1940年)
张自忠当时的职务是第29军38师师长、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兼天津市长。在29军内部,张自忠属于第二号人物,驻军天津一带。天津有日本人的租界,是华北汉奸政客和下台军阀的集中之地,这些人想让张自忠主持冀察政务委员会事务,自己得些好处。七七事变前夕,张自忠以冀察政务委员会委员、天津市长的身份出访日本,受到日本政府礼遇,并被天皇接见。国内传言张自忠与日本人签订了密约,并得到日本人赠送的巨款和一个东洋美人。这些消息尽管是无稽之谈,但也看出日本人对张自忠的另眼相看。
七七事变爆发后,宋哲元率部与日军激战,失败后退出平津,张自忠代理北平市长和冀察军政事务。张自忠离开北平后,来请罪。当时宁沪舆论呼吁中央严惩张自忠 ,大街上,也有人张贴标语骂他是汉奸,军政要人中不少也建议对其进行军法审判。国民党要员李宗仁为张自忠说情,他对蒋介石说:“张自忠是一员忠诚的战将,绝不是想当汉奸的人。如今他的部队都在陕西,如果中央留张不放,他的部队如果受激成变,真当了汉奸,那就糟了。倒不如放他回去,戴罪立功。”
蒋介石采取了李宗仁的意见,让张自忠回部队带兵。临行前,张自忠向李宗仁辞行,对李说:“要不是李长官一言九鼎,张某纵不被枪毙,也当长陷牢狱,为民族之罪人。今蒙长官成全,恩同再造,张某有生之日,当以热血生命以报,以报知遇。”
较后,虽然曾经背负了汉奸骂名的张自忠,较终还是用实际行动证明自己绝非汉奸,并且践行了他报效的诺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