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江苏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发布!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就招生工作提出以下意见: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关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且未能提供对错误的认识及改正错误的现实表现等证明材料的,应认定为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
1.有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情节严重的;
2.触犯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尚在处罚期内的。
二、关于体检
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以下简称体检),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考生如因身体等特殊原因无法参加特定项目检查时,须出具体检医院相应材料。
三、关于考试试卷
语文、数学、外语三门科目使用全国卷,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命题;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我省负责命题。注重考查学生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方法,引导学生融会贯通、灵活运用。优化试卷结构和试题形式,增强试题的应用性、探究性、开放性。
四、关于考试
考试成绩构成:总分值设置为750分。考生总分由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成绩组成。语文、数学、外语3门科目以每门150分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中外语科目含听力考试30分。选择性考试科目每门均为100分。其中,物理、历史科目以原始分计入总分,其余科目以等级分计入总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要求:考生所选的选择性考试科目,其所选科目的合格性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合格。对于选择性考试科目所对应合格性考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高考时不得参加相应科目考试,可参加志愿填报及投档。
考试时间:
高考相关安排已发布,距离高考越来越近,如果有补课需求的话可以咨询400-029-6659,让专业的老师为你提供建议。预祝考生们成功上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