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与进步,选择一份理想的职业,渐渐成为了每一位学生努力的最终目标。在当今社会,“公务员”逐渐成为了一个炙手可热的就业方向,那么,报考“公务员”有哪些特殊的要求吗?哪类学生不能报考公务员呢?“拒服兵役”除了不能报考公务员,还有哪些严重的后果呢?本篇文章就带大家一探究竟!
一、哪些人不能报考公务员?
在公务员考试录用公告中,官方明确不得报考的人员有5类,具体如下:
1.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复读普通高等院校(非在职)毕业生;
2.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对于以上5类人员,相信大家对于其中的几类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可能也有个别类型容易被忽略。
在这里,不得不提一个每家每户都有的物品—户口本。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如果家里的户口本上出现“拒服兵役”这四个字,那么就与公务员录用无缘了。
二、什么是“拒服兵役”?
拒服兵役,是指入伍后或者已经批准入伍的公民违反兵役法规,拒绝服役而逃离部队,属情节严重的行为。
三、拒服兵役有哪些严重的后果?
1、兵役法第五十七条
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
不得招录、聘用为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两年内不准出境或者升学复学
纳入履行国防义务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实施联合惩戒
2、兵役法第五十八条
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委员会的规定给予处分
军人有前款行为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罚;其中,被军队除名的,并处以罚款
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招录、聘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