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说,这个老师打人是不对的!
但也许是一种无奈!你会发现一个很奇怪的现象,老师的位置角色尴尬。上级部门的一些要求和学生们、家长们的实际需要是相矛盾的,并不融合。
上级部门的要求是学生学习好、听话,这种要求带有普遍化,并没有个性化,不针对某个学生;而学生是有个性的,而家长们也认为自己的孩子是较好的。这之间的矛盾明显。而这种矛盾集中在老师一个人身上,要老师去完成,其中的难度可想而知。
比如,老师布置的作业要求家长签字这个事。表面上看没什么,只是让家长签签。可当它成了一个硬性规定的时候,你就知道它的厉害了!学校如里抽查到某个老师布置的作业没有学生家长签字,这个老师就得吃不了兜着走,后果真的很严重。
也许家长签字,这件事的本意是好的,意在让家长参与到学生教育中,可实际上,并不好推行。有的家长没有这样的要求,他也会和孩子一起学习;有的家长有这样的要求,她也不愿意干涉孩子太多。久而久之,这种要求较后就演变成了一种形式;成了学校有家校建设事宜的一个标志。一旦成了标志,学校硬性要求就上来了:需要让家长签字。较后成了老师是否在做工作并向学校交代的一个形象标志。
所以,上述老师的打人事件就好理解了。因为家长不签字,显现地是这个老师没做事,老师自然会生气了!
如果老师明白了这道理,她会在学生家长没有签字的情况下,自己给签上字;如果家长明白了这个道理呢,她会在时候都会给学生签字。这样我们的教育就虚伪了!较后上级的这个要求也会失效!
不管怎样?我觉得做教育还是实际点好,要按照教育的自有规律办事!
教育上要少用"管"字,多讲"疏通"服务;让老师多些自由,让学生多些个性,让社会多些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