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清华大学11为研究生的偷窥、婚内出轨的事,清华大学给出了相关的处分,对于清华大学给出的处分,社会上除了赞成的声音外还有为11位研究生抱不平的声音。
提到“婚内出轨”“偷窥女厕”,这类社会花边新闻很容易吸引眼球。然而,花边新闻要是和“清华大学”联系起来,那就更容易引爆舆论了。毕竟,公众一向对清华寄予了厚望。
不妨谈一谈网上流出的那一份处理公告吧。这份公告其实并无特别之处,国内凡是接受过十几年教育的,对此都已经司空见惯。公告中有11名研究生受到处分,其姓氏被保留,名字则隐去,性别、民族、年龄、学院、年级、就读的研究生类别,以及犯规的相关细节一览无余。外人当然不知道这些研究生具体是谁,但是,当事人所在院系的研究生同学、朋友、老师,总能对上号,猜得到是谁。
俗话说,家丑不可外扬。笔者倒以为,那些为清华点赞、夸清华信息公开透明并借此呼吁大学宽进严出的,可不可以先暂停下来,换位思考一下?作为大学管理者,自己学生中间发生的“婚外情”“偷窥女厕”之类的“丑事”,你会愿意如此开诚布公地向社会详细地披露吗?再从那些被处分的学生的角度来想想,明明已经受到了学校的处分,为什么还要被张榜公布,放到网上去接受人民的“道德审判”?
清华之所以把公告只是发在内网,就是不愿向社会完全公开,因为处分学生是家务事,更何况也没什么值得骄傲的地方。但是,偏偏在手机可以随意截屏的时代,内网和外网之间的界限很容易消弭,而且之前已经有了这样的先例——有些单位不适合公开的内部信息流出,所引起的社会舆论让人始料未及。况且,总有好事者看热闹的不嫌事儿大,随随便便就把内部信息放到外网。
笔者不禁想起国外两所大学对学生作出处分决定的案例。
2012年8月末,世界较大学之一哈佛大学曝出学术诚信丑闻,在该校的一门春季课程中,近一半上课学生涉嫌期末考试作弊。哈佛发布公告确认该项学术作弊事故,但拒绝透露相关课程名称与学生情况,称“联邦隐私权法禁止学校公布相关学生姓名”。
2016年10月,新加坡国立大学对30名在当年迎新活动做出不当行为的学生施以停学、罚款等一系列处分。副校长兼教务长陈永财教授在给全体学生发的一封邮件中说,为保护学生隐私,无论受处分或协助调查的学生,校方一概不透露他们的细节。
一个不透露课程名称和学生姓名,一个不透露细节,其出发点均是保护学生的“隐私权”。再对比一下清华大学流出的这个公告,当我们还津津乐道于这些学生的道德水准,过度阐释学历和人品之间的关系时,我们是不是都忘记了一个较起码的“隐私权”问题?
的确,用白纸黑字或电子大屏直接张榜公布学生作弊的行为,这是不少高校的做法,在这种氛围的耳濡目染下,清华处分学生的公告模式,也没什么不同的地方,大家早已见怪不怪了。只是,这11名研究生真的需要要陷于舆论所带来的嘲讽、品评和批判的狂欢之中吗?对当事人来说,面对“隐私”被泄露,谁又该为此负起责任,难道只是他人一句“咎由自取”就可以应付了事吗?
对学生作出处分,只要依据校规,公正、严肃处理,均不为过。但,处理的方式很重要,警醒他人的同时,也有需要适当地尊重个人隐私权,避免对当事人造成“二次伤害”。